根据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生8名,有关招聘信息具体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具有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1)电子报名:将求职简历(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mxbrsk@163.com。(2)现场报名:直接到中心人事科现场登记。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62号大院(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7楼人事科)。(3)投寄报名:将简历寄到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人事科(邮寄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62号大院,邮政编码:525000)。人事科联系人:叶老师、莫老师,电话:0668-21903101、我中心负责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录取资格。
中心将根据符合应聘人员的数量,视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后再电话通知。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报中心领导班子会研究,根据中心岗位需求择优录取。拟录用人员在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中心人事科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公示、体检、考察无异议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通过考核后,按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规定用工及薪酬待遇执行。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