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是一所集托育、儿童保健、早期干预、早期发展、婴幼儿发育检测为一体的普惠性公办托育园。设有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共125个托位。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21日8:00-8月25日17:00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至市妇幼保健院党委组织人事部邮箱:rsk4564553@126.com。
(二)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核
1.托育园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及筛选。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9日8:00-10:00。
2.笔试地点: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十楼会议室。
3.符合资格条件者通知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4.在统筹考虑托育园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外通知。
2.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4.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
5.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①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市妇幼保健院党委研究决定。
②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在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人员。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举办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举办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妇幼保健院党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21553
监督电话: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工作室0668-2921772
五、附件
附件下载: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公告: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招聘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