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端正;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本市户籍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取得高中或同等学历证书为准);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23年9月期间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转业退役军人及从事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文职人员需全日制大专以上,同等条件下中文写作方面专业优先招录。 (四)岗位说明:从事城市建设查违工作,需在偏远山区巡查;聘用后由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调配使用; (五)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楼查违办(文明路21号市城管执法局)。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现场填写《高州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部队转业退役军人需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健康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各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填写报名表,工作人员对符合报考资格者,发放《准考证》。 (2)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原件(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附学历认证鉴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经高州市城管执法局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发给准考证,领准考证时间在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gaozhou.gov.cn/mmgzcsglj/gkmlpt/guide)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不按时领取准考证,责任自负。 5.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划定。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gaozhou.gov.cn/mmgzcsglj/gkmlpt/guide)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4、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总分的计算方法: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末位总成绩相同,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优先,次之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同一层次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我局将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在同一岗位组选择聘用单位(同分的抽签确定先选对象)。 (四)考察。 被聘用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两年,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城管协管员每人每年 4万元(含社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等环节。 (三)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招聘单位可对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原定时间、地点作出调整。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zhou.gov.cn/mmgzcsglj/gkmlpt/guide)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五)本公告由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违办: 0668—6639916 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9月8日 来源:茂名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