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工作意见(试行)》(信机编〔2020〕4号)有关规定,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拟面向信宜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信宜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现任管理岗位9级及以上职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9月1日)或对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至9月1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六运社区信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办公楼(207国道旁),联系电话:0668-8857398。
3.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到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秘书部领取或在市政府网站下载)一式2份,需双面打印;
(2)报名登记表须加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2张。
4.资格初审
由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通过。
(二)考试
根据审核情况,报名人数未达到10人,则全部安排参加考试,超过10人的,通过面谈初筛的方式筛选至10人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拟选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集体确定选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选聘人选。
(五)公示和聘任
对被确定的选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由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联系客服19375892851,回复“0912”获取以上附件。)
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
2023年9月7日
来源:茂名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