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公安局招聘食堂厨房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厨房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厨师2名,男性,30-45周岁(1977年11月22日后出生),负责食堂厨房菜谱配料、烹饪工作。
2.厨工3名,已婚女性,30-43周岁(1979年11月22日后出生),负责协助厨师材料切配和烹饪工作,主职协助厨师做好厨房餐前、配餐、餐后等各项厨房基本工作。
二、工作地址
高州市公安局。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招聘资格: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茂名地区户籍。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五官端正,无明显缺陷,无色盲色弱,无纹身,矫正视力4.8以上,无传染病史及精神病史。
3.口齿清晰,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曾涉黄赌毒违法犯罪的。
2.直系血亲和与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8.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机关后勤工作的。
(四)具体岗位要求
1.厨师要求有餐厅、单位食堂掌厨和管理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菜品切配、烹饪制作,持有有效厨师证及健康证。
2.厨工要求五官端正、动作利索,有餐厅、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基本菜品切配、烹饪制作,持有健康证。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高州市公安局七楼辅警办。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应聘厨师需携带相关厨师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咨询电话:0668-6660201(沈小姐)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及面试及试工
招聘部门根据应聘者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应聘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面试考核应聘者的相关工作技能及仪表仪态、谈吐、反应思维能力。厨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工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试工人选,通过试工对应聘者所烹饪菜式的色香味等要素进行评分,试工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与试工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以面试与试工考核均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厨工岗位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人员。
(二)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三)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应聘者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及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征信证明。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薪酬待遇
每人月休4天,厨师5000元/月、厨工3300元/月,上述工资含五险单位及个人部分。
八、其他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三)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高州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22日
来源:高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