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使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资格认证十分方便快捷,可使用非参保人本人手机代为办理,且认证结果直接写入社保系统。
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定期待遇的参保人在认证周期内可多次认证,系统动态更新参保人的最近一次认证记录。
参保人超过12个月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待遇发放。被停发待遇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恢复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经审核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应发的养老保险待遇。
高龄老人、病残人员等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资格认证的特殊群体,可向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申请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来源:广州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