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盛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
(项目聘用人员)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适应市场发展的人员结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茂名市茂盛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项目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茂名市茂盛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17:3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请如实填写《茂名市茂盛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maoshengwuye@126.com,并附上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材料、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成果奖励证书等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电子档或扫描件)。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
3.报名注意事项:
(1)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我公司将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注意查收电子邮件或短信,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通过资格初审,择优参加面试。如报名资料不全且不能在报名时间内补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以收到的短信或者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与报考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资格条件、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
(四)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结果,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资格复审
对体检人选报考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复核。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体检资格。
(六)体检
体检人选到指定的我市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资格,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因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调配的、自动放弃报考岗位的、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我公司决定是否递补。
拟聘用对象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我公司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符合岗位人数不足比例时,是否递减招聘名额或继续公开招聘,由茂名市茂盛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决定。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茂名市茂盛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8-2988982
通讯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3号大院1号楼
邮编:525000
邮箱:maoshengwuye@126.com
附件:
附件1:茂名市茂盛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茂名市茂盛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茂名市茂盛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