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打击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补缴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保待遇行为。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就包括: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醒,虚构劳动关系参保补缴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保待遇是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参保人切勿存有侥幸心理,需依法诚信参保缴费,以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勿以身试法,违规组织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缴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加强与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对接联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知情群众如果发现有欺诈骗保的行为,可通过电话、信箱、传真等渠道,向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提供有关违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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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066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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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信地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茂南区文明北路68号,邮政编码525000)或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三路159号,邮政编码5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