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确保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化州市人民检察院拟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
化州市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8名,主要从事与检察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协调能力,具备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八)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九)录用后能按规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构成回避关系。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化州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1”,按提示进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后,必须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作自动放弃笔试处理。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化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因疫情影响,资格审核时间需调整的,调整时间以化州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为准。
3、所需材料:近期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化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证书,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电脑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电脑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与市检察院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电脑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务员申论测试》,满分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2、电脑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看打录入考试,考试字数为3000字(含标点符号),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分数相同的以准确率高者优先。打字测试所用电脑已装QQ输入法、搜狗拼音、王码五笔86版、万能五笔(考生不能自带输入法软件)。满分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面试。在笔试、电脑技能测试合格成绩中,根据两项总分从高至低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满分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其他事项。考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化州市人民政府网。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由高至低依次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抽签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其他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确定体检对象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对合格的考生,保留一年的聘用资格,一年以内如聘用职位出现空缺,可相应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社会关系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化州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驻化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的人员要正确对待招聘,不准弄虚作假,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等方式出面说情、打招呼、拉关系。
(三)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开展的,对报考人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监督电话:0668-732208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化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5日
来源:茂名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