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4项失业保险待遇
已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线
符合申领条件的小伙伴
通过手机就能便捷享受
相关社保待遇哦
1、非本省户籍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茂名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新计发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
2、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3、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
4、失业人员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申领步骤
手机微信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选择登录城市为茂名市,登录后,选择“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即可申领以上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注意:申请以上待遇时,需要同时上传以下资料。
来源:茂名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