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召唤,人民需要
哪里有险情
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消防员蓝朋友
用他们的血肉之躯
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机会来了!
一年一度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招录工作已经启动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都能报名
快来看看详细情况吧!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广东省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1000名,均为男性,其中:消防救援队伍65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240名、退役士兵205名、社会青年205名),森林消防队伍35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16名、退役士兵117名、社会青年117名)。
消防救援队伍 | 森林消防队伍 | |
高校应届毕业生 | 240 | 116 |
退役士兵 | 205 | 117 |
社会青年 | 205 | 117 |
合计 | 650 | 350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可在2022年8月29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
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历次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报名对象,初审不予通过。
(三)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
招录对象及时关注招录平台个人系统信息,掌握报名进度。通过网上初审后联系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所在地市消防救援支队(见附件3)确认现场复核时间,并按时携带材料参加现场复核(同时须真实登记已评定残疾等级和省外籍人员居住证取得年限)。现场如核实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通过复核的,各地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6),由招录对象本人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现场复核至9月3日17时结束,未参加现场复核的,视为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参与招录后续流程。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各地考核项目顺序、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省招录办另行通知。 (一)公示。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二)直接录用。在招录计划范围内,招录考核合格的招录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录用: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 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8)、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三)优先录用。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目录见附件8)。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 3.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 (五)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入职培训。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招录全程严格落实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由此造成招录程序、时间、地点等安排调整变化的,请招录对象理解配合。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经考试录用为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考试直接提任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一)招录对象不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等工作经费。 (二)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招录对象,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 (三)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了解最新招录信息和招录进展。 (四)省招录办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适时对招录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对外公布,请招录对象密切关注。招录对象在招录期间严控往返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减少聚集聚会,加强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因疫情影响参加招录。
广东消防咨询电话:020-87119016、87119017 福建森林消防咨询电话:0591-88392232 举报投诉电话:020-83139379 资料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瘦狗岭路483号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联系客服18506685279,回复“0811”获取以上附件。)
内容来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