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 消息({{view.message_count}})
职位 消息({{view.message_count}})
首页
就业政策
​【头条】茂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热点问题看这里→

​【头条】茂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热点问题看这里→

文章来源:茂名职聘平台
2022-03-30
1523

大学毕业2年内

在茂名就业买社保

就能领取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一起来看看

领取条件是什么?

怎样领取?

茂名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各位毕业生经常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符合条件的朋友

千万别错过,赶紧来看看!



茂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申办指南和热点问题解答



申请补贴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01


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年以内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请补贴时段);

02


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03


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04


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补贴。

05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指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具体参照《关于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35号)。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山区计划”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地在本省的,视同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

06


高校毕业生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补贴的标准

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申请补贴需要准备的材料

01


《就业创业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02


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03


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04


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就业创业证》是什么?茂名《就业创业证》最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01


《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等的凭证。

02


个人办理《就业创业证》,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一张2寸照片到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03


已在用人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人社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申领并办理就业登记备案,茂南区的用人单位可在登记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在茂南区的高校毕业生去哪里申领补贴?在电白、高州、化州、信宜的高校毕业生去哪里申领补贴?

01


茂南区可在就业单位登记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申请。

02


电白、高州、化州、信宜、高新区、滨海新区可到当地人社部门申领。

03


审核流程:补贴申请程序包括受理、审核、复核、公示、拨付等环节,申请人请密切留意受理补贴所属地人社部门的消息并耐心等待。

PS:茂名各地区具体咨询地址和电话可看文末。



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但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时已经超过毕业2年,还可以申请吗?

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的,需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起1年内提出申请。


例如2020届的A同学毕业证于2022年六月份到期,三月份才开始买社保,可在社保缴纳满6个月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在学校、医院、政府部门等单位与第三方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的是否可以申请?

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参保单位与用工单位要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才可申请。



什么类型的企业算中小微企业?

请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如下: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总公司在外地,茂名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代表的,在茂名分公司上班,怎样申请?

01


在茂名当地购买社保的:可以向茂名当地人社部门申请,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独立法人公司(也就是总公司)开具的上年度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证明。

02


在外地购买社保的:以参保地为准,需要在社保购买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在前一家单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吗?

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的,需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起1年内提出申请。



十一

如何查询申领编号、申请进度、申请结果等相关信息?

请联系受理补贴的所属地人社部门。



十二

补贴名单公示了,发现开户行相关信息填错了,可以正常拨款吗?如果不能的话,需要怎么办呢?

发现银行信息错误,请及时与受理部门联系。



十三

茂名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地址和电话:




微信扫一扫打开

专属客服
{{userInfo.adviser.nickname}}
手机:{{userInfo.adviser.mobile}}
邮箱:{{userInfo.adviser.email}}
手机:
邮箱:
{{item.name}}.{{item.file_extend}}
发送
编辑常用语

{{item}}

添加常用语

请不要填写手机、QQ、微信等联系方式或广告信息,否则系统将封禁您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