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职位 政府雇员(机关行政辅助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从分配,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大专以上或汉语言文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茂名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布的报名地点报名,他人不得代报; (二)报考人员应对个人递交的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地点:茂名市人民北路15号茂名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313室),联系电话:0668-2284151。 五、考试 考前由市司法局政治处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定。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政审、公示、递补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由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及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政审。体检结束后,由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审。 (三)公示。根据政审结果,对拟招聘人员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递补。本次招聘成绩有效期半年,在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用工性质及待遇 政府雇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茂名市红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派遣期为2年。 以上职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经费标准执行。 八、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持“健康码”绿码、出示行程卡、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的各环节。 九、注意事项 (一) 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茂名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茂名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doc 2.茂名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 (联系客服19375892852,回复“1124”获取以上附件。) 来源:茂名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