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医务人员,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具有要求详见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医务人员需求计划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硕士研究生聘用为聘任制人员(D类岗位),实行与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本科聘用为新机制人员(E类岗位),待遇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工暂行办法》执行,具体待遇可咨询0668-2923182。考生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止,登录网址https://zp.gdupt.edu.cn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视为放弃。按要求上传个人证件扫描件:2.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3.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医师岗位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处方权证明,护士岗位提供护士执业证书;6.医师和护士三年以上三级医院或五年以上二级医院的工作证明;7.本人签名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不按规定填写报名材料者,内容填写不真实者,资料提交不齐全者,造成报名不成功,责任由报名当事人承担。考试由各具体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考核)合格者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前往茂名市中医院(或当地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学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示7天。公示期满一个月内来校报到,逾期未到岗工作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二)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四)本通知由我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5000)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医务人员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联系客服19375892852,回复“0209”获取以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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