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范围和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具备见习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见习岗位信息
具体见习岗位信息详见《化州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有申请见习意向的人员请联系报名单位并填写《化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见习单位报名。
四、录用与管理
1、见习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计划人数,采取适当方式择优录用,井将拟确定见习人员名单报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同时附上《化州市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化州市就业见习协议》(见附件4)及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见习人员到见习单位报到。
2、见习期为3个月至1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其工作生活条件由用人单位提供。见习结束前一个月用人单位要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化州市就业见习鉴定表》(见附件5),交见习主管部门备案,作为青年见习的证明。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管理股,电话:0668-7331957。
附件1:2023年化州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化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
附件3:化州市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4:化州市就业见习协议.docx
附件5:化州市就业见习鉴定表.doc
(联系客服19375892852,回复“0404”获取以上附件。)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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