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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招 | 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月14日截止报名)

公招 | 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月14日截止报名)

文章来源:茂名职聘平台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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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是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茂名市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茂名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茂名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本院是广东省中医院协作医院,医院紧跟学科发展前沿,与全国名老中医夏惠明教授、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合作,不断提高医院临床诊疗技术,形成以康复理疗、中医骨科为特色的临床诊疗体系,实现职防、临床、社区卫生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新格局,2023年6月在广东省中医院技术帮扶下成立了茂名市首家睡眠管理中心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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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7月14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直接到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人事科(茂名市红旗南路313号职业卫生综合楼5楼)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医院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2.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箱:zfy2209522@163.com),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

3.邮寄材料报名:投寄报名表、应聘简历和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到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人事科(茂名市红旗南路313号,邮政编码525011),报名时间以招聘单位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

采用网上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的人员,需保证提交的电子版(或复印邮寄的)报名材料清晰、完整、有效,否则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须按医院通知要求送审原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从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需考生亲笔签名;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附学历鉴证)、学位证(如有)、资格证、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复印件和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岗位要求进行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医院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邮箱)等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通知招聘后续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医院将不再通知。
2.面试前,医院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名者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所有岗位招聘均采用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实践考核)方式。总成绩=笔试(满分100分)×30%+面试(满分50分)×30%+实践考核(满分100分)×40%。

1.通过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业务技能考核(实践考核)。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实践考核人员,实践考核时间为两周,将对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及临床实践、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核。

(2)实践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科室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4)实践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规定的;

③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

④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⑤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⑥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聘任领导小组讨论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二)体检
  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我院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三)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将在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录用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医院将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本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入职提醒

应聘人员须服从医院管理,按医院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时报到者和不服从管理者,医院有权终止办理相关手续,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六、其他

1.招聘期间,请各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及时回复医院短信平台发出的短信或电话。

2.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公告发布之日。

3.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8-2155329 13929727771 19927282993

地址:茂名市红旗南路313号


附件:市职防院自主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联系客服19375892851,回复“0706”获取以上附件。)

来源: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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