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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招 | 2023年茂名市茂南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职普查员公告(7月12日截止报名)

公招 | 2023年茂名市茂南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职普查员公告(7月12日截止报名)

文章来源:茂名职聘平台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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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同意,茂南区统计局现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向社会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职普查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附件1)要求,有统计专业、会计专业且计算机数据处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应届生要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

  4、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6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02

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为节省时间和避免多人聚集,请各位先填好表再到现场提交。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茂名市人民南路179号龙湖市场南门二楼(茂南区统计局会议室)

3、报名方式:自行上网双面打印填好《报名表》(见附件),并持学历证书、履历情况、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雇用资格。

03

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考试

  1、考试人选的确定。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由茂南区统计局现场收取报名表,不符合资格的将不收报名表。

  2、考试时间、地点:另定,请留意茂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3、本次考试初定为面试(将视报名人数多少决定是否加考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的考生按主考官打分高低择优确定考核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请留意茂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二)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高至低次序按招聘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将根据情况再作是否依次递补。

  (三)公示及雇用

  1、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雇用人选,报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为15个工作日。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04

工资待遇

茂南区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职普查员工资统一按3000元/月(含社保)标准核定包干,合同期一年。

咨询电话:茂南区统计局办公室,0668-2813760。

05

附件

附件1:2023年茂南区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职普查员职位表.xls

附件2:茂南区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职普查员报名表.doc

(联系客服19375892851,回复“0707”获取以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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