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专家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企业破产的工伤待遇落实问题。 物业公司认为,企业破产完成注销登记后便失去主体资格,不再具备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因此公司不应再支付方某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仲裁机构审理后认为,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职工的法定权利。方某的死亡已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虽然其所在公司破产,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在破产清算时要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因此,物业公司应支付方某亲属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结论 企业破产,工伤职工依法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