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 消息({{view.message_count}})
职位 消息({{view.message_count}})
首页
热门资讯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这些行为不能有!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这些行为不能有!

文章来源:茂名职聘平台
2022-08-10
1645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哪些行为不能有?

来看看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图片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图片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图片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图片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微信扫一扫打开

专属客服
{{userInfo.adviser.nickname}}
手机:{{userInfo.adviser.mobile}}
邮箱:{{userInfo.adviser.email}}
手机:
邮箱:
{{item.name}}.{{item.file_extend}}
发送
编辑常用语

{{item}}

添加常用语

请不要填写手机、QQ、微信等联系方式或广告信息,否则系统将封禁您的账号!